上海劳务派遣,是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方式。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“招人不用人”,用人单位“用人不招人”。具体的做法 是:上海劳务派遣公司平时招聘一些员工作为“库存”,用人单位如果需要劳动者,上海劳务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员工,从而形成 一种派遣公司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三方关系,即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;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;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特殊劳动关系—兼 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。在这三类关系中。劳动合同关系受劳 动法律如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等调整;劳务合同关系受民 事法律如《民法通则》、《合同法》等调整;而时于所谓特殊劳动关系,劳动法律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。具休而言,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要有以下几类:
(1)告知义务,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劳 动报酬。用人单位不得以所谓“商业秘密”为由侵害劳动者的知情权。
(2)提供劳动条件,遵循劳动标准的义务。
(3)劳动报酬上的义务:①同工同酬,不得歧视;②支付加班费、绩效奖金,提供与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;③实行正常的 资调整。
(4)按照上海劳务派遣的协议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。
(5)连带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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